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社会保险法》、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操-邹玥宏
关于与人打交道
1. 逢山开路,遇水架桥——要学会投其所好。
2. 尽快成为你所在的那一行的专家——只要努力就会成功。
3. 多赞美别人——不用花钱,就能使人快乐,何乐而不为呢?
4. 尊重别人的领土范围——别因为疏忽引发不必要的麻烦。
5. 不要轻易吐露你的失意——以免被人认为你软弱无能。
6. 人际关系的原则是:有舍才有得——你满足了对方,对方才会满足你。
7. 不要忽略面子问题——不给面子的行为最容易引起是非。
8. 妥善处理与小人的关系——不要依附他,也不要得罪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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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以来,我国先后出台、实施了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、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三)》、《社会保险法》、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修正案)等法律法规。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,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到"精细化",否则将难以证明劳动者"不合格、不能胜任工作、严重失职、严重违纪违规",更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"调岗调薪、解雇辞退";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、解雇辞退,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,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重的挑战!
随着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修改和《社会保险法》的出台,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必然进一步提高,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上,规范用工管理,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,是广大用人单位迫在眉睫的问题!双方协商一致不参加社会保险,是否有效?发生工伤事故,如何有效应对,双方进行私了,是否被法律认可,当中存在哪些风险?
请参阅附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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